中国电建上海院平鲁区海泰二期1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2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上海院 平鲁区海泰二期1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
35kV 集电线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11010807110)
- 招标条件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已中标 平鲁区海泰二期 1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 ,业主为朔州民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 集电线路工程 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人为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 朔州市平鲁区下水头乡 。 - 2 项目 建设规模: 集电线路工程施工。
- 3 项目 建设 工期 : 2024年 12 月 30 日工程全部完工。(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35kV集电线路架空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测量定位、复测分坑、杆塔基础、杆塔组立、导地线架设、光缆架设、引下线架设、接地敷设、杆号牌挂设、线路参数测试及调试、配合送电等全部集电线路工程。35kV集电线路 电缆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缆沟及埋管工程、电缆及光缆敷设、附件安装、电缆试验调试、光缆熔接等。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集电线路的全线交叉跨越、架线通道处理。配合各专项验收、 配合 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 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及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现场总承包牵头方(发包人)要求分包方配合的其他零星人工、机械等。配合完成质量监督(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中心)、配合投产报批及相关验收、配合竣工验收以及配合各项手续办理工作、直至转商业运行期间实行全过程的分包,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 5 本 招标项目标段 /标包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
3.1. 1资质要求: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5 年承担过至少 1个 35 kV及以上输电线路 完工或在建 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签字页复印件) 。
3.1.3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 1) 项目总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 2) 项目施工负责人:近 5 年担任过至少 1 个 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项目专业分包的副经理。
( 3)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证及以上。
3.2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20天内。
( 2)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禁入承包商名录。(查询网址为: )
( 3)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查询网址为,且未被撤销的;
( 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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