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山西分公司屯留区90MW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新能源发电(长治市屯留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能源山西分公司屯留区90MW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进行 ✓ 竞争性谈判采购 □ 询价 采购 ,本项目 ✓ 采购人自主采购 □ 采购 代理机构 为: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委托编制三峡能源屯留区90MW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评审意见(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条件、工程任务和规模、光伏发电系统、电气设计、总平面布置、土建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节能降耗分析、设计概算、财务评价和社会效果分析、结论及建议等。供应商应先行提交报告送审稿并通过我方内部评审,最终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审定稿并提供评审意见修改说明表;
(2)标段划分:本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4)报价有效期:自最终报价截止之日起60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为一般纳税人;②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单体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新能源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内容需包含具体服务范围、签订日期);
人员要求:报价人拟任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一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担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内容需包含具体服务范围、签订日期,任命相关文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三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其他要求:①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②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 公开征集 □ 部分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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