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山东公司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工程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电力工程山东公司雄安基地项目工程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8822,招标人为国能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雄安基地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科学园片区西北部,四至范围:东至城市道路NB1,南至城市道路EB1,西至城市道路ND2,北至城市道路EA1。项目南邻启动区西北部初中,东临中科院雄安创新研究院。
招标范围:项目所在地距职工宿舍约8公里,因项目工作需要,拟租赁北京牌照合资七座别克GL8或同等价位合资品牌商务车一辆;国产一线品牌17-21座中型客车一辆;合资品牌,帕萨特或同等价位车型,两驱五座轿车二辆,符合标准。
服务期限:24个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租赁经营备案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对公租车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专职驾驶员驾驶证符合准驾车型且驾龄10年及以上,须具备客运资格证;
(2)无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承诺为准),无驾驶证吊销记录(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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