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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配网通信建设项目(东莞茶山供电服务中心、石龙供电服务中心、城区供电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框架施工部分电气劳务分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4-09-02
招标公告

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批配网通信建设项目(东莞:茶山供电服务中心、石龙供电服务中心、城区供电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框架施工部分电气劳务分包(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批配网通信建设项目(东莞:茶山供电服务中心、石龙供电服务中心、城区供电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框架施工部分电气劳务分包(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JRD-01-GC2024098(2) ) 已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批配网通信建设项目(东莞:茶山供电服务中心、石龙供电服务中心、城区供电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框架施工部分电气劳务分包招标项目。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四)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
(五)预计采购金额: 人民币 800.6665万元 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部分标段,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六)项目分类: 一 级
(七)项目类别: 工程 类
(八)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九)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十 ) 计划工期: 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 1 月 3 0 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 十一 ) 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完成招标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市昌晖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
三、招标范围及分包明细
(一)分包明细:
注:( 1 )安全生产工器具由总包单位提供。( 2 ) 已在 “广东电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配网通信建设项目(东莞:茶山供电服务中心、石龙供电服务中心、城区供电服务中心)EPC总承包框架施工部分电气劳务分包”(招标编号:JRD-01-GC2024098)项目中标的单位在本次招标评审时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已在第一次招标中(招标编号:JRD-01-GC2024098)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在本次招标中可以继续沿用,投标单位在南网平台申请复核时上传第一次保证金资料即可(详见须知前附表“ 投标 保证金其他要求 ”)。
(二) 标 包 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 3个标的,合计 4 个标包;同一标的之内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 1个标包,标的之间不可兼中。
(三)招标范围: 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劳务作业:
1、负责承接工程子管、光缆敷设、通信部分安装(含光纤敷设、中间头、终端头等)、交换机、ODF光配线设备安装,室内、外配线箱安装,安健环标志安装,接地制作安装,设备调试、光缆测试等作业内容中辅助性劳务施工;
2、协助承包方对设备及材料(如有)进行卸车及提供场地对承包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如有)进行保管;
3、协助完成该项目的其他内容。
( 1)协助完成与城市规划、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跨越河道、公路、铁路等手续办理、停电手续办理等工作、电子化台账录入及相关费用;
( 2)协助完成施工期间电缆沟内抽水、电缆沟清理、电缆管疏通及完工后的看管工作;
( 3)协助项目部、材料站的建设及所有业主、总包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的装卸、运输清点、保管及转移工作,旧物资退回物流等工作及相关费用;
( 4)协助完成电气部分材料送检、设备相关资料的收集;
( 5)协助完成电气劳务部分施工的过程资料。
(四) 承包方式: 包部分低值易耗辅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五) 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部分低值易耗辅材、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六)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 100%)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在85%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临时设施、利润、税金等。
(七) 结算方式: 本项目结算采用按实结算,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为 X时,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分包限价费率( 75% )×分包商投标报价费率(X)(注:分包单位应单独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发票,总承包单位按分包单位实际发生的金额单独支付。)。
(八)计价依据:
( 1) 定额采用 : 国家能源局2023年发布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22年版)《第一册 建筑工程》《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架空线路工程》《第四册 电缆线路工程》《第五册 通信及自动化工程》;拆除定额:国家能源局2021年发布的《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第一册 电气工程》《第二册 架空线路工程》《第三册 电缆线路工程》《第四册 调试工程》《第五册 通信工程》。
( 2 )如以上定额缺项可参照国家、行业或其他省市的有关定额标准。取费标准按照省市最新颁布的计费程序表进行。如果有需要调整的计费依据,由市造价主管部门及市财政部门确定的为准。
( 3 )以上定额均为施工期现行定额。广东省和东莞市如出台新的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优先采用。
( 4 )取费标准按照合同规定的《本报价采用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费率列表》执行。
( 5 )本条款中所述变更估价原则,同样适用于结算阶段新增组价清单项目。
( 6 )分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为:无。
( 7 )变更引起的工期变化,除了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均认为变更增加内容影响关键工期需要调整外,一般不作调整,分包人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进度,保证能在原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
(以上计价文件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九)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 1)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 11月30日 。(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原则上采购成交后至2024年11月30日派工的项目适用本框架结果。
(十) 订单合同分配规则: 在实际委托工作中,如服务商自身承载能力不足导致工程进度滞后或工作无法实施,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配其余中标服务商承接,并签订三方合同补充协议;由于服务商自身原因导致工作无法开展产生的损失,由该服务商自行承担。
(十一) 相关要求:
(一)人员要求
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 “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周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
(二)其他要求
( 1)中标人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0%,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提交。
( 2)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中标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上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子公司备案。
( 4)总包单位应按总包合同要求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 5)中标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 6)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 7)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逾期完成阶段任务的(详见商务评分“工期、结算承诺”),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超竣工约定工期的,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 8)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承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中标人除应按总承包方意见进行自费返修外,还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总承包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 9)因中标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中标人应按合同价款的10%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中标人应立即解除其分包合同,总承包方有权责成中标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总承包方或任何第三人以及中标人自身的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拒绝解除其分包合同的,总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10)中标人应协助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总承包方逾期向建设方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1‰向总承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合同价款10%作为违约金。
( 11)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①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中标人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②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③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2) 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按照试验规程对新设备进行交接试验,严格执行 “先装后试”因新设备交接试验出现漏项或试验不规范,导致新设备投运时出现跳闸等事故,每出现一次事故中标人应按合同金额的3%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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