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新能源新疆哈密伊吾县60万千瓦光伏制氢系统设计服务
新疆
-哈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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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广核新能源新疆哈密伊吾县60万千瓦光伏制氢系统设计服务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CGN-20240822001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中广核新能源新疆哈密伊吾县60万千瓦光伏制氢系统设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CGN-
202408220014 ),已通过 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伊吾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
本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西南距伊吾县直线距离约51km,
南距淖毛湖镇约12.0km,站址西侧为X115县道;有土路与公路相通,交通条件较好。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及设备招标文件、工程量编制、施工图设计、
竣工图编制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现场服务等。(制氢站区域及配套设施区域工程地质详细勘
察、1:500地形图测量及相关报告编制已完成,不包含在本次采购中)。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计划服务期限:
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接到招标人开展此项工作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进度应满足工程开工计划及施工进度需要;
施工图设计进度应满足设备订货计划和现场施工进度的需要;
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竣工图编制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专业甲级及以上。
3.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投标人应承担过1项及以上石化化工项目的勘
察设计或EPC总承包同类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页、项目名
称、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签约及履行时间、合同签章页等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
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需要提供投标人出具其在
职证明文件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2)技术负责人:/
(3)其他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
投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ECP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商服
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以下情形的不被接受,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就部分条款内容做
书面承诺。
① 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
形。
②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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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新能源新疆哈密伊吾县60万千瓦光伏制氢系统设计服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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