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公司横三路(紫湖大道-佛山一环)建设工程项目管线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
-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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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三路(紫湖大道~佛山一环)建设工程项目由中铁一局集团(广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经研究决
定,现就横三路(紫湖大道~佛山一环)建设工程项目道路及附属工程进行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将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
1、工程名称:横三路(紫湖大道~佛山一环)建设工程项目道路及附属工程
2、承包范围及施工内容如下:
2.1 承包范围:横三路(紫湖大道~佛山一环)建设工程项目道路及附属工程 。
2.2 施工内容:
⑴路基土石方部分、路基顶处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混凝土埋板、新旧道路衔接、破除
部分、新建部分、路基边坡工程、土方、扶壁式挡土墙(高7.5m)、悬臂式挡土墙(高4.5m)、悬臂式挡
土墙(高3.5m)、构筑物、破除工程、桥面工程、措施项目等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⑵ 材料卸车及倒运费、垂直提升费、周转材料费、水电费、三级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变压器的看管费
用、机械及人员进退场费、建筑垃圾清理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内容。
⑶ 临时生产用房、生活用房的保护,场内水电线路的架设等临时工程的施工、维护及拆除。
⑷ 施工机具进退场、使用保养、场内搬运。
⑸ 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现场警示、标示牌的安装、保护,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⑹ 试验检验费用:单价中包含试验检验样品截取、试块制作、现场检测配合、自购材料送检及检测费
。
⑺ 以上工作的所有辅助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不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
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禁用或限制投标相关单位。投标人需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分包方》,且不在《
不合格分包方名录》或《限制投标单位名录》中。
2、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资质要求为 施工劳务 资质,注册资本金要求不小于 20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须知
1、工期:总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月30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25年3月29日 。
1.1道路工程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9月30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25年3月19日;
1.2桥面铺装: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3月19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25年3月29日 。
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现金 200000.00元 或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商
业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未缴纳或缴纳不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首期计价款中予以扣除(首期计
价不足,后期计价款续扣,直至扣足为止);乙方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在当期结算中扣除,当
期结算不足抵扣的部分,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由乙方另行补足;乙方
全面履行合同完毕且通过甲方验收程序,双方签订封账协议后 30 日内,甲方不计利息返还。
3、工程款支付: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按月计价,以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费和实验费、水电费等其他应
扣除费用后作为当期结算,并按照当期结算的70 %作为应予支付的当期工程款项。待工程完工结算后支付
至85%,经政府财政部门最终结算审核完成之后支付至97%,剩余3%随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的质保金条款
执行。(不计利息)
变更部分进度付款:以扣除当期发生的材料费和实验费、水电费等其他应扣除费用后作为当期结算,并
按照当期结算的70 %作为应予支付的当期工程款项。待工程完工结算后支付至85%,经政府财政部门最终
结算审核完成之后支付至97%,剩余3%随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的质保金条款执行。(不计利息)
3.1安全风险金为当期结算款(含增值税)的3%,待工程竣工后视其安全情况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3.2工程质保金为当期结算款(含增值税)的3%,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且发包人向甲方返还后,
扣除乙方原因造成的整修、赔偿(含材料)费用,将余额支付乙方(不计利息)。
3.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当期结算款(含增值税)的3%,在乙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本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的3月内予以返还(不计利息)。
4、招标人提供材料:碎石、砂、水泥、沥青混凝土、混凝土、钢筋 ,招标人限额供应投标人,具体材
料种类、规格、单价、数量、额定消耗量〔额定消耗量=单位净耗量*(1+损耗率)〕见合同附件《甲方供
应材料清单》。甲供材料结算与月度计量时间同步。甲供材料由招标人运送至施工现场,投标人负责卸车和
保管使用。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甲供料超出额定部分,招标人按《甲方供应材料清单》中载明单价
的100%从投标人承包价款中扣除;非正常节约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非法所得,投标人并承担由
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责任。
5、本项目招标人提供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压路机、自卸汽车、摊铺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
洒水车、搅拌机、泵车、翻斗车、起重机等。详见附件四《甲方供应材料清单》
6、施工用水电费:
施工用水甲方负责提供接驳口,水费及临时管路安装费已包含在乙方的综合报价中。水费按照乙方实际
用量,经双方确认,按 4.5 元/吨(含污水处理费)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配电费用和电费已包含在乙方承
包单价中。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量(含电损),经双方确认,按 1.5 元/度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乙方应自
备发电机,以备停电使用,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电费、自备发电机及低压线路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合同单价中
。
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产生的电费由乙方承担。
7、临时设施:
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中,但是必须满足招标人标准化建设要求。
8、安全、文明、环保费用,按直接工程费的1.5%单独列入《工程量清单》,该费用为上限总价,超出
部分不予计价。施工中按投标人实际投入到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经招标人现场签
认后按每期实际完成计量(总额上限卡控)。
9、增值税:投标报价中增值税额单列,由投标人提供税率为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税费由投标
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10、投标人应结合招标人工期要求、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组织施工生产,进行综合报价。
1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劳务分包合同(详见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合同条款,一旦中标招标人与
中标人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签约。
12、投标人应考虑的其他事项
⑴ 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依据,不得擅自修改。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实际
结算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计量规则(详见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执行。
⑵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过程中,务必详细查看清单中工作内容、费用组成、计量规则。费用组成列
中的“除***(材料)以外全部费用”指的是该单价不含***材料费,即除该材料费外,投标单价包含投标人
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
⑶ 本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情况下,工期要严格按照招标人的施工生产安排实
行,不能有任何的延误,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保证足够的人员及机械投入,确保按期完工。
⑷ 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材料、机械、人工的市场价格浮动及各级检查、天气变化发生停窝工等影响因素
,单价经确定将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⑸ 施工便道由招标人统一规划、设计及修建,日常维护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⑹其他技术工作要求和标准见合同。
13、特别约定:
13.1根据《南庄镇镇级财政投资基础建设项目预、结、决算评审管理办法》“项目结算评审完成前,项
目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控制在工程合同建安费(不含暂列金额及取消施工内容)的80%以内”。①因此在
支付进度款时,已完清单项最高仅可支付至招标清单工程量的100%再乘80%。超出招标清单的部分工程量
不在进度款中支付,在结算审核后支付。②在签发工程完工证明材料后,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第三方原因导
致施工作业可能终止后,工程款最多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合价的80%。
13.2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单位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向政府财政支
付部门提交支付申请。分包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
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建设单位逾期付款的,总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分包人须对此予以
理解,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怠工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13.3财政评审结算建安费审减率超过10%的,由工程分包人全额承担其承建部分的工程建安费结算的评
审效益费(评审效益费指镇财政局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审减额计提的费用)。分包方应承担的评审效益
费在工程费审定金额中直接抵扣。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重点注意别漏项,装订顺序不能乱)
1、投标函;(具体内容见附表1)
2、组织机构(拟派往本工程主要人员及业绩);(具体内容见附表2)
3、设备配备;(具体内容见附表3)
4、施工方案;(格式自行拟定)
5、类似工程业绩;(具体内容见附表4,要求附相应的分包合同、末次结算及封账协议签章页复印件)
6、工期、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场时间的书面承诺;(具体内容见附表5
)
7、投标报价清单;(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
8、资质证照复印件:(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具体
内容见附表6)、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招标人有权拒绝对未按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投
标书。
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施工图纸中所有施工内容,投标人在结合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
对应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图纸数量与清单数量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及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报价。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费、管
理费、试验费、交通维护费、排水费、排污费、抢工费、临时用水、用电费、停水、停电、工料机市场价格
浮动等不可预见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计算在投标报价中。
4、配备专门技术人员按招标人要求做好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招标人办理交工验收
,否则不予计量。
5、本招标工程通过中铁一局劳务招标平台进行投标报价,请确保系统中报价与纸质版报价一致,如果
存在重大差异则招标人有权认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可做无效报价处理;如果存在因系统保留小数点不一
致等差异,则以纸质版投标报价为准。(招标平台维护期间,无需平台报价)
六、评标办法
1、本招标工程采用投标报价入围、商务(技术)决标的两阶段评标法。设定拦标价Q= 6614681.81
元(含增值税),投标人评标价Qn在Q的90%~100%范围内视为合理报价,投标人评标价超出合理报价范
围的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报价入围
有效低价法
原则上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金额由低到高选择前三名进入商务决标阶段。当本招标工程有
效报价不足3家时,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行评审。
3、商务决标评分标准
进入商务决标阶段的投标人由评委(评标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对其编制的资源配置、施工组织方
案和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等进行打分。分值组成如下(满分100分):
(1)组织机构(参见附表2,拟派往本工程的主要人员及业绩,需有相关证件,完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的得满分(缺项的按2分/项扣分、每项提供不完整的按1分/项扣分));(20分)
(2)设备配备(参见附表3,主要设备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要求附相应有效票据、合格证等
支撑资料(支撑资料齐全、有效得10分,不全得5分,不提供得0分));(10分)
(3)施工方案(自行制定格式,根据本招标工程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满足施工需要(0-25分)
,满足施工工期(0-15分),无施工方案的得0分);(40分)
(4)工程业绩(参见附表4,要求附相应的分包合同复印件,提供2份以上业绩的得20分,1份业绩的
得10分,无业绩的得0分);(20分)
(5)工期、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械设备和人员进场时间的书面承诺。(参见附表5)(
10分)
招标人根据评委打分之平均值统计各投标人得分情况,按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名。
七、中标人选择
1、招标人将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在做出答复前,
暂停招标活动。
2、当拟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招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中另行选择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若拟选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则取消该投标人未来一年投标资格。
3、中标单价调整,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价格与拦标价的比值,按照招标人控制价清单单价进行整体调
整,保证总价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各子目单价,或在保证中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子目单价直接进行不平
衡报价调整。若中标人不同意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单价调整,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另行选择中标人
。
八、其他
1、投标人应在招标人的组织下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认真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对于投标人对施工
环境做出的分析和判断不负任何责任。
2、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考察现场,招标人将有权认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能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
可做废标处理。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须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答疑资料,招标人会在2日内对
其问题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发至所有投标人。
4、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 合格 工程。中标单位机械及人员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组织进场,项目负
责人1名,技术人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由甲方统一管理。除工程资料外,还需负责农民工
工作考勤、每月民工工资表的制作、农民工花名册的更新等全部工作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专职电工1名。所有人员(含特殊工种)均需持证上岗,一旦进场施工,必须向招标人提供详细人员信
息台帐及劳动合同交与项目部办公室存档。
5、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本一副本),所有资料须装订成册(附电子文件),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封面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于2024年9月12日14:00时前交到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头工业园
项目部会议室 ,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地址: 同上 ;联系人: 段炼 ;联系电话: )。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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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741301725326855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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