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第三轮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兴国镇建成区)公开招标公告
阳新县第三轮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兴国镇建成区)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3 09: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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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9-25 09:00:00|
项目监管地:阳新县|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阳新县第三轮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兴国镇建成区)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5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32290e785fc0190ece2ec2d5a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222-2024-01594
3、项目名称: 阳新县第三轮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兴国镇建成区)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800.0003 (万元)
6、最高限价: 1800.0003 (万元)
7、采购需求:
阳新县兴国镇(含建成区内社区、城中村)环卫市场化项目服务,包括主次道路及附属公用设施、公共区域面积(不仅限于主次道路、涵洞、梯道、人行天桥、护栏、公交站台、河湖沟塘临水边缘线及堤坝、道路沿线沟渠和绿地及坡坎与荒废地块、半封闭小区、敞开式物业楼栋前后、闲置住宅区、待建宅基地、拆迁和烂尾楼场所、停建工地等全方位和无死角区域)的清扫保洁、冲洗作业、洒水降尘(抑尘)、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及服务等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评估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0%;(2).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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