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湖北工程公司印尼巴淡岛淡布西46MW漂浮光伏项目物流服务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项目:
受 印尼巴淡岛淡布西46MW漂浮光伏项目项目部 及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国际公司 委托,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以上简称采购人) 以 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采购 印尼巴淡岛淡布西46MW漂浮光伏项目 所需的 FOB上海港至印尼巴淡岛淡布西46MW漂浮光伏项目项目现场车板交货全过程物流代理服务 。本次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印尼巴淡岛淡布西46MW漂浮光伏项目
(2) 项目概况:印尼巴淡岛46MW漂浮式光伏发电项目由TBS公司开发,TBS公司是印尼大型能源集团。项目位于巴淡岛南部的Tembesi湖(廖内群岛 Batam City, Sagulung, 滕贝西附近(1.0069208, 104.0246185)),总装机容量为46MWp(后期可扩容至333MWp),装机区域在38-42公顷(平均水深+/-8m),岸上区域约3公顷,水库总面积为842公顷,覆盖比约4.5%,接入点150Kv单回线路,位于T4-T5 Panaran S/S- Muka Kuning S/S之间。
(3) 采购范围:本项目项下建设和安装所需的设备、材料及物资等所有货物(以下简称为:货物)的全程物流服务。乙方承担甲方货物从:FOB上海港至印尼巴淡岛淡布西46MW漂浮光伏项目项目现场车板交货止的全过程物流代理服务。
(4) 拟发运货物数量:
中低压电气柜、逆变器及柴油发电机等,货量参考440HQ+120GP(评标价格计算公式)。
本次招标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运输量以合同执行期实际执行的运输量为准,由于采购计划变更导致实际运输量减少时,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5) 物流代理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① 货物包装的“一控两检”:“一控”物流分包商对厂家提出的包装方案审核,根据设备提出具体包装要求。“两检”为出厂前监造催交人员根据三方包装协议对包装进行检查,对于重要设备,物流分包商参与设备出厂前的包装检验,检验合格后放行。物流分包商在港口接货时,在港区对包装进行复检,如有问题通知厂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装船;
② 货物包装审核及检查工作;
③ 货物在国内港(港区仓库、货场、码头专用线、港口作业区等)车板/驳船集港、接货、卸货、集装箱货物装箱(含箱内绑扎固定及衬垫等安全防护)、仓储、港区倒运、装船、理货、箱件唛头检查、补刷、港口包装检查及修复,装船、加固等工作(如有);
④ 租船订舱、缮制与审查出口报关单据(包括国内港口货物出口单据的准备)、报关报检、装船并取得满足甲方要求的全套清洁海运提单、出口货物报关单、符合性认证证书(LS)、出口货物通关单、装货单、货物交接单及其它有关单据; 协助甲方单位合理分配每批次发运设备金额,同时乙方须缮制和取得满足甲方信用证结汇要求(如有需要)、印度尼西亚国清关要求和业主要求的相关单证;
⑤ 国内港口至巴淡岛港口(或其他港口)的海运、码头或锚地接货、卸货、港区堆存、转运、装卸等;
⑥ 乙方承担巴淡岛港口(或其他港口)货物装车(陆运/火车运输)、装船(驳船倒运)等工作;
⑦ 乙方承担巴淡岛港口(或其他港口)至 印尼巴淡岛淡布西46MW漂浮光伏项目现场 车板交货的运输工作;
⑧ 乙方承担巴淡岛港口(或其他港口)至 印尼巴淡岛淡布西46MW漂浮光伏项目现场 的过程中的捆绑衬垫、排障、护送、对重大件及重点设备的安全保卫等;
⑨ 乙方承担印度尼西亚货物进口清关、关税豁免、协助办理进口免、缴纳税等其他清关所需的相关检验、认证、进口许可证;
⑩ 乙方承担码头接货、港区堆存、转运、转驳、装卸、包装修复等工作,直至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⑪ 乙方国内及国外需指派人员进行联合办公,需协助办理出口清关、进口清关、关税豁免及信用证议付(如有需要)事宜;
(6)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遵循的原则: 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当预计响应人数量多,清标工作量大且响应文件报价除低价及较低价外无成交可能,可以按响应文件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对有限数量进行审查。)
① 当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② 当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响应文件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进入排序前5名的响应人若有需要修正报价的情形,按照修正后的评审价重新从低到高进行排序。若有“否决谈判响应”的,按照响应文件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响应人数量满足5家。
③ 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审价进行评审。
(7) 报价有效期:90天。
3、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 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应具有ISO9001系列或等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必须具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
3.4 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响应人近5年有国外承包电力项目物流总承包业绩,在项目所在国有1套及以上项目经验,并提供项目业绩相关的证明文件(含合同、函件等)。
3.6 响应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响应人的,响应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若设备已投运还需提供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且响应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
3.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6日09:3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4.2 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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