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商务局在银川市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银川市商务局在银川市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2024-ZC-017
项目名称:银川市商务局在银川市花博园开展促消费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 号”等其他中小企业政策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③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开标前十天之内有效);3.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开标现场各供应商不再单独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均以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内容为主,需保证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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