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反渗透系统增加超滤改造二次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化学水处理反渗透系统增加超滤改造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A203-CGN-240813849)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阳泉市/平定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反渗透系统增加超滤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谈判公告。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
化学车间水处理反渗透系统由 1台中和池提升泵、2台双介质过滤器、1套反渗透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组成。该系统主要用于除盐水制备工作,其工作流程为,南坳深井小水源→化学中和池→中和池提升泵→双介质过滤→反渗透设备→自用水箱→淡水泵→两级除盐设备。由于该系统给水设计水质为优质深井水,因此并无超滤设备对反渗透给水进行深度处理。2008年增加该系统后,化学车间将其产水补充至除盐设备进行制水,在提升化学车间除盐水制备能力的同时,还大量的节约了除盐设备的再生频次及酸碱药品的消耗。
2.2采购范围: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反渗透系统增加超滤改造工程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天
2.4建设地点: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8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化学水处理反渗透系统超滤系统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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