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国际创新中心项目6#楼人防工程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拟对湾区国际创新中心项目人防工程进行专业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以南、乌涌以东,地处黄埔区西部,紧邻天河区。项目地处临港经济区板块,紧邻天河金融城板块。项目土地性质为商务兼容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83315㎡,可建设用地面积: 62806㎡,总建筑面积约842245㎡,总计算容积率面积: 596657㎡,容积率:≤9.5,最高建筑高度大于200m,建筑控高:250m,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文冲街道黄埔东路以南、乌涌以东(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6#楼地下室范围内的甲方指定的各类人防工程预留预埋、材料、设备的采购制作及安装(包括人防门、人防水施工、人防电施工、人防通风、人防装饰、人防标识牌安装及其他人防工程的相关工作)、人防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并取得验收证书或回执等其它证明文件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
2.4 计划工期:暂定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和目标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确保“广东省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2.6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安全文明标准,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确保达到广东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近5年具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3)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不得少于1项,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不少于1项;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4)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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