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关于大新镇政府、邻里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物业管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3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82-JZCG-G2024-0067
项目名称: 大新镇政府、邻里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中心等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 42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426万元
采购需求:
因大新镇政府、邻里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及水利站部门等日常工作开展需要,拟对其物业服务重新进行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7.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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