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霍屯二期安置房EPC建设工程土方回填工程
发布时间:2024-09-03
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东西霍屯二期安置房EPC建设工程总承包 工程由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的 土方回填 工程进行施工招标。
序号 | 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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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人名称: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 分 公司 |
2 2.1 2.2 2.3 2.4 2.5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东西霍屯二期安置房 EPC建设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包括安置房住宅、配套商业、物管及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主体工程建筑、装饰、安装等,以及安置房小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和其它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为 3126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38570 平方米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业主合同工期 900日历天,本次招标合同工期 :基坑灰土回填 30天,车库顶板素土回填30天 。 |
3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土方回填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 |
4 |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节点付款,基坑周围灰土回填工程完工后,支付相应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7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车库顶板回填土工程完工后,支付相应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投标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 整体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5%;工程完工经洛龙区财政评审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价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工程完工后24个月)按合同约定完成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的,质量保修金1个月内一次无息付清。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招标人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中标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 100%的发票。 |
6 6.1 6.2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 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土石方工程,并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信誉要求: 企业信誉良好, 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7 7.1 7.2 7.3 7.4 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 90 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具 体时间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网络报名地点 :投标人登陆平台 报名 评标原则: 本次招标执行综合评估法,商务标及技术标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商务标总分 80分,技术标总分20分。商务标中的报价得分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平台评分项。 技术标采取线上抽取专家打分。 |
8 | 标书 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 下载招标文件 前,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缴纳标书费: 人民币贰佰元整 ( ¥200.00元) ,转账时请注明: 洛阳 东西霍屯土方回填工程 标书费 。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投标人须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 元 整 ( ¥10 000.00 元 ),转账时请注明: 洛阳东西霍屯土方回填工程 投标保证金 。 缴纳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账户: (两笔费用需分开汇款,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兴路支行 账户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账 号: 410500708 在 投标截止时间 前 投标人 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或采用我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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