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汉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3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电建(汉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新能源〔2023﹞2122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中电建(汉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内,距西安市公路里程约360km,距汉中市公路里程约36km,距离勉县县城约28km。上水库位于沙沟河右岸葫芦坝处的山顶洼地,下水库位于二道河村至头道河村的沙沟河河段。项目装机容量为1400MW(4×350MW),额定水头483m,距高比4.66,设计年平均发电量14.36亿kWh。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为一等大(Ⅰ)型工程。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457m,死水位1423m,调节库容787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963m,死水位934m,调节库容838万m³。输水发电系统布置在上、下水库之间山体内,采用“一洞两机”方式布置。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装机容量140万kW。
2.3 项目工期:2432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1月02日。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组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等。
2.6 其他补充: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设备采购与安装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1)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许可证;(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完备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2 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3.1.3 业绩要求:近10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同时具有已建成(以合同验收时间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为准)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的:(1)坝高60m及以上的堆石坝施工业绩;(2)跨度20m及以上水电站地下厂房土建施工业绩或长度200m及以上水电站竖/斜井施工业绩;(3)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机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3.1.4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电建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禁用承包商名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5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验,且担任过5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主体工程项目总工程师。其他人员要求:分管安全副经理或安全总监应具有有效的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电建(汉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新能源〔2023﹞2122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中电建(汉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内,距西安市公路里程约360km,距汉中市公路里程约36km,距离勉县县城约28km。上水库位于沙沟河右岸葫芦坝处的山顶洼地,下水库位于二道河村至头道河村的沙沟河河段。项目装机容量为1400MW(4×350MW),额定水头483m,距高比4.66,设计年平均发电量14.36亿kWh。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为一等大(Ⅰ)型工程。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457m,死水位1423m,调节库容787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963m,死水位934m,调节库容838万m³。输水发电系统布置在上、下水库之间山体内,采用“一洞两机”方式布置。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装机容量140万kW。
2.3 项目工期:2432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1月02日。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组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等。
(1)施工辅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系统工程、施工供水系统工程、施工供风系统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及浇筑系统工程、导流工程、施工及建设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其他施工辅助工程等;
(2)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上库工程、下库工程、输水建筑物、地下发电建筑物、升压变电建筑物、交通工程、消防工程、安全设施与应急工程、其他工程等;
(3)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声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周边环境敏感区保护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等;
(4)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及安装工程、安全设施与应急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5)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库泄水系统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输水建筑物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2.6 其他补充: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设备采购与安装总承包能力。
3.1.1 资质要求:(1)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许可证;(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及完备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1.2 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3.1.3 业绩要求:近10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同时具有已建成(以合同验收时间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为准)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含抽水蓄能电站)的:(1)坝高60m及以上的堆石坝施工业绩;(2)跨度20m及以上水电站地下厂房土建施工业绩或长度200m及以上水电站竖/斜井施工业绩;(3)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机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3.1.4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电建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禁用承包商名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5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验,且担任过5年及以上大型水利水电主体工程项目总工程师。其他人员要求:分管安全副经理或安全总监应具有有效的水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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