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村镇荆山塬片区通村路基础设施提升及淡村镇农副产品分拣中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淡村镇荆山塬片区通村路基础设施提升及淡村镇农副产品分拣中心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10层10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ZB-2024-241
项目名称:淡村镇荆山塬片区通村路基础设施提升及淡村镇农副产品分拣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淡村镇荆山塬片区通村路基础设施提升及淡村镇农副产品分拣中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091,710.96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具体施工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淡村镇荆山塬片区通村路基础设施提升及淡村镇农副产品分拣中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淡村镇荆山塬片区通村路基础设施提升及淡村镇农副产品分拣中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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