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天山路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214-GCYT-G2024-0015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天山路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 66.22947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6.229478万元
采购需求:
天山路派出所现有民警 19 人,辅警 90 人,由于派出所为运转班的工作模式,预计每天需提供约 210 人次左右的就餐服务,需配备厨师长 1 名,厨师 1 名,洗碗、切菜、洗涤、配菜等帮厨 2 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合同履行期限: 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
7.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8.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
9.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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