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12-STST-G2024-0016
项目名称: 经开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预算金额: 19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92万元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3 〕 171 号)文件精神,常州市作为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之一。根据部文件精神和常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经开区产业园用地整治提升试点、国土空间生态整治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情况,统筹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办法途径和制度机制,有效解决土地利用效率不高、低效闲置,城中村布局散乱等问题,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动 “ 资源存量 ” 转化为 “ 发展增量 ”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 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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