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支架搬运车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
-长治市
采购候选人公示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支架搬运车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JNC254-CGN-240713469 SXZB-2407174511JNF1745/01 )
公示开始时间:2024-09-04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09 17:30
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支架搬运车(项目编号:JNC254-CGN-240713469 SXZB-2407174511JNF1745/01 ),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001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支架搬运车的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001山西长治王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支架搬运车: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太原金驹科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 ¥84万元 | 车辆因故障或采购人未使用不列入服务期限40内,时间相应后延,提供的服务要达到采购人要求和认可 |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40天内完成 |
2 | 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84万元 | 车辆因故障或采购人未使用不列入服务期限40内,时间相应后延,提供的服务要达到采购人要求和认可 | 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40天内完成 |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太原金驹科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 / | / |
2 | 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太原金驹科达不锈钢有限公司 | 响应 |
2 | 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采购文件要求:采购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近年指: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租赁支架搬运车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石家庄奥迅矿用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不符合采购文件业绩要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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