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部分)第一批次(5标包和6标包三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SXFJYZD2023NZRZHYJNLTSGCZBPBXM(CLBF)DYPC
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部分)第一批次
预算金额:8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最高限价:5标包最高投标限价544万元、6标包最高投标限价350万元。
2.采购需求:
注:5标包、6标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兼投兼中,如投标人投多个标包,各标包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开编制密封。评审顺序按标包号由小到大进行评审。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交付。整车、随车器材、随车资料和办理车辆牌证的全部资料均齐全,确保能够悬挂应急车牌,方可视为交货完毕。
4.交货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
5.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车辆最低质保是5年,随车器材整体质保3年。在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技术需求。
7.其他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车辆器材装备交付时需附着二维码(或RFID),个人防护装备需根据最新要求制作标志标识,印制单位名称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交付。整车、随车器材、随车资料和办理车辆牌证的全部资料均齐全,确保能够悬挂应急车牌,方可视为交货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报价评审时,给予小型、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及相关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在()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 (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留档)3.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整车进口产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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