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及分区规划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 委托, 对[350902]qs[CS]2024004、蕉城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及分区规划工作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蕉城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及分区规划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2]qs[CS]2024004
项目名称:蕉城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及分区规划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3,700.00元
采购包1(蕉城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及分区规划工作):
采购包预算金额: 583,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83,700.00元
磋商保证金: 5,837.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在2024年11月30日前对纳入名录管理的山区河道、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完成批准公告上图,省厅名录内的17条河流,总长度为 135 公里,蕉城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及分区规划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中小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注: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按各自分工分别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对应项目款支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供应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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