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篁碧畲族乡智慧水源地保护竞争性磋商公告(不见面)
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篁碧畲族乡智慧水源地保护竞争性磋商公告(不见面)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TSRCG-2024-0812
项目名称:铅山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篁碧畲族乡智慧水源地保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859705.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或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以上(1)-(6)项可提供信用承诺函(提供了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详见磋商件),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详见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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