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库负压吸尘改造项目公告
山西
-吕梁市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库负压吸尘改造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A203-CG-240914359 SXZB-2405 3288GZG010/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吕梁市/汾阳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库负压吸尘改造 ( 采购项目编号: JNA203-CG-240914359 SXZB-2405 3288GZG010/01 ) , 已由 晋能控股电力集团以晋控电投计字( 2024 ) 65 号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规模:本次采购项目拟分 1个包,供应商所报包内项目须响应采购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 采购范围及内容: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标段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库负压吸尘改造
标段(包) 内容 : 本工程采用 EPC总承包方式,包含 灰库新增 3台除尘器的设计(含土建基础结构、设备安装)、供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 。
标段(包) 范围 : 灰库新增布袋除尘器,对各双轴搅拌机下料口周围加装收尘罩、收尘管等,通过负压除尘设备收集外溢粉尘 。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
2.4建设地点: 山西省汾阳市三泉镇尚文村 。
2.5质量要求: 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及特性除本规范中规定的特别标准外,都应遵照适用最新版中国国家标准 (GB)及电力行业(DL)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标段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灰库负压吸尘改造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 具备 机 电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质 (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 提供社保证明( 投标截至日期前 6个月 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 且未 担任其他在 建项目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或施工负责人 ) 、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兼任 施工 负责人 。
3.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 专业 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 及以上 职称 ,且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5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 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如为一级建造师的,须附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 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 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 6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08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设计业绩,指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投标人应具有 除 尘器改造或施工 等 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与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与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 (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人员业绩指:拟派人员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业绩。)
3.7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3. 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协议书中专业任务分工为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有所承担专业任务相应的资质;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③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④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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