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跨套尔河航道防船撞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
-滨州市
华能山东分公司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跨套尔河航道防船撞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2-110 -01 )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滨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分公司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跨套尔河航道防船撞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沾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 。
2.2 规 模: /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跨套尔河航道防船撞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服务标段包1 。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 。
2.5 服 务 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完成并出具华能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送出工程跨套尔河航道防船撞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具备评审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
2.6 招标范围: (1)收集华能滨州新能源8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配套220kV送出工程(简称“送出工程”)所跨航道的基本资料;(2)调研并统计通过“送出工程”的船舶基本情况和船舶交通流情况;(3)综合分析#3和#4杆塔的受船撞风险,根据《公路桥梁抗撞设计规范》(JTG∕T3360-02-2020)确定工程的设防船型和抗船撞设防标准;(4)设计#3和#4杆塔的防船撞设施,编制防船撞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5)协助建设单位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对工程同意实施的意见;(6)提供后续服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送审稿编制;根据实际要求及时开展评审会务组织,与关联方做好对接,确保通过相关专家技术评审,及时提交正式的施工图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并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独立完成的包含防船撞工程或桥墩防护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1)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担任过至少1项防船撞工程或桥墩防护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任职文件或合同扫描件等能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