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主客共享和美生活圈(大溪河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竞争性谈判
凤阳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 主客共享 ” 和美生活圈(大溪河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 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czfycg202409-009
- 项目名称:凤阳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主客共享”和美生活圈(大溪河镇)
- 预算金额: 2000000.00 元
- 最高限价: 1735684.73 元
- 采购需求:凤阳县农村综合改革试点 ——“ 主客共享 ” 和美生活圈(大溪河镇),项目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石塘村、七里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 )石塘村 G345 路北侧:绿化提升 1285 平方米;围墙维修加固 50 米;荷花塘清淤;雨污水管道铺设 134 米。 G345 南侧:路面整平维修硬化 650 平方米及环境整治;新建排水管网 72 米;树池维修 9 个。 G345 中间分流车道:绿化栽植 715 棵;土地平整 6000 平方米。小游园改造提升 : 清理杂草 566 平方米;更换标志牌 2 块、垃圾桶 4 个、木质栏杆 25 米;沟塘清淤 500 立方米;修剪绿化及凉亭修缮。( 2 )七里村居民小区新建停车位 6 个、房屋散水 280 平方米,场地整平及绿化 4314 平方米。 G345 北侧三角区农田及边沟修整 8708 平方米,开挖边沟 143 米;播草籽 882 平方米,栽植绿化树木 36 棵。 G345 沿街花池、树池等砖砌体修复 3.2 立方米,硬化地坪 73.5 平方米。
-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款信誉要求① - 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 、 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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