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平房铁矿采选工程临时办公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
-营口市
赵平房铁矿采选项目临时办公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KZB2412LNE601666 )
2024年9月5日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赵平房铁矿采选项目临时办公用房建设工程 已 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五矿矿业(营口)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五矿矿业(营口)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工程的 建设施工 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赵平房村。
2.2项目 概况 : 赵平房铁矿临时办公用房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期现场办公,位于赵平房项目场区,矿区临嘉晨大道。整体结构形式为箱式打包房,建筑面积约 1106 ㎡,双排两层建筑,外挂玻璃幕墙。
2.3 项目招标范围: 赵平房铁矿临时办公用房建设工程,含 临时办公用房 基础、化粪池、国旗杆、供水管道、供电电缆铺设、空气能供暖供冷设施安装等,完成后具备使用要求。
2.4 工期 期限要求: 计划工期: 工期为 30 日历天, 投标人进场及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由此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及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投标人 近 3年来(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具有已完工或在建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 提供至少 1个有效业绩证明 】, 业绩证明 须附有效合同复印件 / 扫描件 ;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 3年(2 021-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 / 扫描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5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6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常驻施工现场),提供最近连续 6个月社保证明 ;
3.7 投标人近三年来(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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