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龙岩电厂基建工程安全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龙岩电厂基建工程安全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9008,招标人为国能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 为提高 福建公司所属火电企业扩建项目(福州公司、泉州公司、石狮公司)、集中式光伏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应福建公司要求,招标人拟招聘有相关资质的外委人员,以加强上述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2.1 .2 招标范围 : 在招标人的统一管理下,代表招标人对 福建公司所属的 基建项目单位提供基建安全管理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福州公司、泉州公司拟在电厂内部预留场地内扩建二期、三期( 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石狮公司拟扩建三期1×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以及福建公司所属企业其他集中式光伏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监察安全管理服务。
2.1.3 标段(包)划分 : 单标段。
2.2 其他: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项目人数所需人数8人。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月结算,月应付金额=综合人工单价(元/月)*当月实际用工人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超临界及以上火电机组改造、扩建、新建项目或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600MW超临界及以上火电机组改造、扩建、新建项目或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关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