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河玉乡村产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4日 08: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河玉竞磋(服务)2024-039号
项目名称: 青海省2021-2023年度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00000.00元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为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省苏青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使用及管理情况,进一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资金效益,开展全省 2021-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全省有东西部协作任务的6个市(州)和24个县(市、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通过采取实地核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方式,认真核查资金项目相关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实地查看具体项目实施情况,调查核实项目收益情况。按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入资金、建设期限、是否完工和效益发挥(产业项目联农带农)统计汇总项目实施情况,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映发现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1月底 。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 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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