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区域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三年)
江苏
-盐城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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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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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NYZC-2024-09-01-183-01 | 103盐城区域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三年) | 包括各类机动车辆的定点维修、维护、保养等。主要车型为小型普通客车轿车、城市SUV、商务车、皮卡车等,具体车辆数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主要服务要求:应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不超过承诺的维修期限内完成维修工作。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应能为送修方提供应急救援服务,需配备抢修车(维修单位自有或租赁均可),盐城市区范围内投标人应能在1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凡定点维修的车辆途中抛锚、坏车,维修厂方有义务负责拖车,盐城市区内免费拖车,市区外依据实际距离扣减30KM后,按距离结算,每公里10元结算。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首次合同签订时间由各单位履行完现执行的车辆维修合同后自行确定,以实际入场时间计,项目计划服务周期3年,合同每年一签,结束时间统一至2027年12月31日。 | 5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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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截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同类或类似车型的企事业单位车辆保养维修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主要服务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3)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09-11 00:00(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盐城区域机动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三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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