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工程调试工器具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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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工程第二批调试工器具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山东海阳核电3、4号机组工程第二批调试工器具。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个月内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4)近36个月内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信誉要求: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d)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接受代理机构投标。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相应产品的授权或者代理授权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09-12 00:00(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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