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重招的20240711九江石化焦化装置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焦化废气处理设施招标废气处理设施冷凝+脱硫废气7000Nm3/h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40711 九江石化焦化装置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焦化废气处理设施招标废气处理设施\冷凝+脱硫 废气 7000Nm3/h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招标编号:NWZ240930-5509-02853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废气处理设施\冷凝+脱硫 废气 7000Nm3/h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废气处理设施\冷凝+脱硫 废气 7000Nm3/h 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7%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集成商视同生产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设备中如涉及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须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8 年 6 月至 2023 年 6 月)2 台/套(或以上)使用“废气冷凝/分液+风机增压+碱液循环吸收脱硫(旋喷吸收)”技术的废气处理设施且成功运行1 年及以上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技术协议、用户使用良好说明及使用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产品不得侵犯相关工艺技术及专用设备技术拥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发生侵权,将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涉及专利,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授权书及专有技术证明文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14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