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电投公司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交通道路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6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电投公司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交通道路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能源〔2022〕5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电建肃南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中电建肃南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对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交通道路区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皇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境内,占地面积约6754.72亩,上水库位于肃南县柳湾村北部山顶台地,下水库位于罗圈沟内临近沟口处,与下游西营水库直线距离11km。站点距离张掖市区直线距离约185km,距离武威市区直线距离约45km。项目装机容量为1400MW(4×350MW)的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满发利用小时数6h,额定水头547m,距高比5.42,设计年发电量16.37亿kWh,年抽水电量21.83亿kWh,综合效率75%。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为一等大(Ⅰ)型工程。上水库正常蓄水位2843m,死水位2814m,调节库容742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289m,死水位2251m,调节库容679万m³。输水发电系统布置在上、下水库之间山体内,采用“一洞两机”方式布置。
2.3 项目工期:1734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0月01日。
2.4 招标范围:交通道路区绿化工程包含上下库连接路(2号路)行道树绿化、隧洞洞口框格梁喷播植草绿化,包含但不限于全面整地、土壤改良、播撒草籽、树(苗)木植栽、抚育、养护、移交(含竣工资料)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对应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及发包人认可签证的工程变更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类似园林绿化施工业绩2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业绩为在建或已建项目,已建项目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已建项目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完工验收证书)等资料,证明材料需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4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电建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禁用承包商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具有上述投标人业绩情形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经历1项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仅提供本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的无效。(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拟任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以上所有人员均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是指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保,社保缴纳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中国电建电建电投公司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交通道路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甘肃皇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能源〔2022〕54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电建肃南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中电建肃南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对肃南皇城抽水蓄能项目交通道路区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皇城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皇城镇境内,占地面积约6754.72亩,上水库位于肃南县柳湾村北部山顶台地,下水库位于罗圈沟内临近沟口处,与下游西营水库直线距离11km。站点距离张掖市区直线距离约185km,距离武威市区直线距离约45km。项目装机容量为1400MW(4×350MW)的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满发利用小时数6h,额定水头547m,距高比5.42,设计年发电量16.37亿kWh,年抽水电量21.83亿kWh,综合效率75%。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组成,为一等大(Ⅰ)型工程。上水库正常蓄水位2843m,死水位2814m,调节库容742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289m,死水位2251m,调节库容679万m³。输水发电系统布置在上、下水库之间山体内,采用“一洞两机”方式布置。
2.3 项目工期:1734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0月01日。
2.4 招标范围:交通道路区绿化工程包含上下库连接路(2号路)行道树绿化、隧洞洞口框格梁喷播植草绿化,包含但不限于全面整地、土壤改良、播撒草籽、树(苗)木植栽、抚育、养护、移交(含竣工资料)等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对应的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及发包人认可签证的工程变更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选定 1 家中标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类似园林绿化施工业绩2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注:业绩为在建或已建项目,已建项目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已建项目工程移交证书(或工程完工验收证书)等资料,证明材料需体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4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电建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禁用承包商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具有上述投标人业绩情形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经历1项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仅提供本单位任职证明材料的无效。(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拟任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以上所有人员均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是指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保,社保缴纳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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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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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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