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京杭运河特大桥项目经理部龙门吊租赁招标公告
中交路建 京杭运河特大桥项目经理部龙门吊租赁
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SCFA00000016342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云帆大道京杭运河特大桥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 龙门吊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电子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进行电子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 规划 G235国道与京杭大道交叉处,向南利用合宿新铁路西侧走廊双桥并行跨越京杭运河,在京杭运河南岸合宿新铁路西侧接入云帆大道,路线全长2.741km,采 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80km/h,双向六车道规模,路基宽度43m。
工程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临港路与云帆大道交叉口中交路建项目(现场情况咨询请联系项目物装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内容: 龙门吊 ,设备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设备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 龙门吊 ,投标单位拟投入甲方工程的机械设备应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2.2.3 本次 龙门吊 租赁招标的租赁期见《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机械设备生产或租赁经验的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允许贸易商参与投标;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供应能力要求:拟投入的龙门吊必须是 全新 ,满足现场施工,投标人需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或购销合同。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 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机械设备需是全新的。且机械设备制造商、型号、生产日期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内在我国建筑行业机械设备的租赁业绩,并能提供至少1份相关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一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要求提供至少1份履约情况证明或信誉评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供应能力要求:投标单位供供能力满足,暂定2024年10月龙门吊到场,具备施工条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0时00分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