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泰来风电场一次调频控制系统技术改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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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
泰来风电场一次调频控制系统技术改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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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泰来风电场一次调频控制系统技术改造物资
采购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泰来广源大新风电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
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16-188。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泰来风电场一次调频控制系统技术改造
物资采购。
2.3 项目概况:
泰来风电场风机机组为满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38755-2019)3.5.3 规定电源
均应具备快速响应支撑系统、快速调压、调峰能力,及《GBT40595-2021 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
术规定及试验导则》中关于新能源一次调频系统的国标要求及国网黑龙江电力调控中心关于推
进新能源场站网源协调工作的通知黑电调控中心〔2023〕43 号文件要求结果,进行新能源一
次调频控制系统采购,对机组进行改造、能管平台升级以满足一次调频及惯量相应要求作用。
2.4 招标范围:
完成中核汇能(黑龙江)能源有限公司大庆区域检修中心泰来风电场新能源一次调频控制
系统技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买、安装调试、出具检测报告通过电网公司并网验收
定检及技改具体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5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风电场。
2.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 个自然日完成全部工作。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2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四级(含)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 3 个类
似一次调频设备供货或一次调频技改服务的业绩(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
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
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
的财务状况表。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
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
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3.6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应至少包含恶意代码装置及交换机的原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
一年免费售后质保服务承诺(应提供相应承诺函)。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
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
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
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
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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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79141725610787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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