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林圩新华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混凝土采购
广西
-南宁市
采购公告
中国广西工程局马山林圩新华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混凝土 竞争性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签订《EPC总承包-2022年06月广西桂冠马山县林圩镇新华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50MW)》施工承包合同,拟对该项混凝土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光伏发电系统由52个单晶硅光伏方阵组成,通过组串式逆变器接入升压变压器,将电压升至35kV,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集至220kV升压站的主变压器的低压侧。
2.2 采购范围:混凝土C25、C30。
2.3 交货时间: 分批次交货,具体以项目部发出的订货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广西马山县林圩镇新华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2.5 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从全部供货结束次月1日起计算,期限为6个月。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8)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 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许可)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②具有必须具备该类物资生产或销售资质、代理资格,如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由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书。③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业绩要求: 近3 年具备不少于 1 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3)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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