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醋酸钠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宜春津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醋酸钠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名称: 醋酸钠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 宜春津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采购2024年醋酸钠药剂,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3采购包划分: 一个包。
2.3交货时间: 2024年9月,具体日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6交货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丰社区居委会往东200米,宜春津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7成交数量: 1家;份额1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3.2 供应商或所应答产品的生产商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醋酸钠药剂供货业绩(同一采购用户的多次供货合同视同为1个类似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3.3 供应商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应提供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本次竞争性谈判 接受 代理商或生产商的应答。若为代理商应答的,应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应答,且生产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3.5 本次竞争性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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