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气象局齐齐哈尔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用房室内供暖外立面塑窗及涉氢室改造监理竞争性磋商
黑龙江
-齐齐哈尔市
项目概况
齐齐哈尔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用房室内供暖外立面塑窗及涉氢室改造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GCCS-20220045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用房室内供暖外立面塑窗及涉氢室改造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 磋商公告
受 齐齐哈尔市气象局 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 齐齐哈尔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用房室内供暖外立面塑窗及涉氢室改造监理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GCCS-20220045
2、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用房室内供暖外立面塑窗及涉氢室改造监理
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国家基本气象站院内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范围:为齐齐哈尔国家基本气象站业务用房室内供暖外立面塑窗及涉氢室改造全程提供监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内容:业务用房塑窗更换2000平方米;外立面保温改造650平方米;房盖改造2000平方米;室内供暖设施改造1080延长米;室内粉刷16800平方米;室内供电线路改造4374延长米;室外台阶石材面层改造220平方米;步道砖更换1450平方米;外门及门斗更换240平方米;大门重建20延长米,楼前围栏改造110延长米;涉氢室改造118平方米;世界百年气象站站史展馆改造137平方米;单身宿舍改造97平方米等。
7、控制价:60000元
8、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格报价无效。
9、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10、计划工期:2022年 7月20日- 2022年11月30日,123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残疾人单位、监狱企业;
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管理成员: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所投入本项目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职业能力教育测评中心培训证书并附企业聘书(项目总监除外),所有证书均须证企相符,成员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在本企业社保缴费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协议。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和中国政府采购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示期内任意时间段)。
6、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文件售出不退。
3、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和中国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4、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四、 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年7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开标室(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品目清单查询网址:中国: []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于2022年7月7日在中国和中国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市气象局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党校街6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邮 箱: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 7月20日- 2022年11月30日,123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方规定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须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大学生创新、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相关声明函格式及相关扶持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四部分);按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品目清单查询网址:中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残疾人单位、监狱企业;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项目管理成员: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监理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所投入本项目人员,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职业能力教育测评中心培训证书并附企业聘书(项目总监除外),所有证书均须证企相符,成员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2022年5月)在本企业社保缴费明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聘用协议。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和中国政府采购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示期内任意时间段)。6、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 至 2022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套,文件售出不退。 3、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和中国发布,请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4、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开标室(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市气象局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党校街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4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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