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公司武汉航运基于船货协同的江海运输智能物流应用示范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航运公司武汉航运基于船货协同的江海运输智能物流应用示范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9059,招标人为航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航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航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航运公司” ) 于 2023年启动了数字化转型贯标项目,确定了数字化转型的蓝图及架构规划、数字化转型路径规划,明确提出“流程数字化、数据资产化、运营数智化、生态平台化”四个发展方向。在航运公司数字化转型路径中,提出以 所属子公司 国能远海航运(武汉)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武汉航运” ) 作为试点示范,研究并建设基于船货协同的智能物流应用系统,对内实现江运产业管控,对外实现江海运输管理数字化服务。武汉航运为落实航运公司要求,从船货协同角度出发, 计划以公开招标的方式 建设一套与 航运 公司数字化转型发展相契合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物流应用示范系统。
2.1. 2 招标范围
基于船货协同的江海运输智能物流应用示范系统 项目 包括:
( 一 ) 内河航运产业管控平台
建设符合航运公司内河航运业务管理需求的管控系统,建立符合航运公司组织特点的组织、权限管控体系;实现船东库、船舶库、货主客户的综合管理,实现合同管理、需求管理、船货匹配、询盘管理、航次任务、航次执行、航次报告、交付验收、结算管理、评价管理、资料归档等功能;对交易及市场数据进行整合分析,面向公司领导层、管理层和业务层,提供定制化智能分析报表。
( 二 ) 江海运输数字化服务平台
建设江海运输数字化服务平台,为货主、船东提供直观、丰富的船盘交易及物流服务,与内河航运产业管控平台中一起,实现商机、合同、需求、物流追踪、结算等航运业务流程节点的全线上协同,面向货主、船东提供定制化智能分析报表。通过服务门户(交易大厅、货物跟踪、运力资源、运价查询)为船东和货主提供数据服务、通过运力需求填报、运力询盘管理、航次任务、航次执行、交付验收、评价管理、结算管理等功能与内河航运产业管控平台实现协同管理。
( 三 ) 数据接入与集成
与集团统建系统、航运公司自建系统等进行集成,实现合同信息、动态跟踪、结算信息的打通;与集团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生态协作平台进行集成,实现集团内部用户和外部用户的单点登录。
采集与整合外部市场及下游产业信息数据,实现航运市场行情的全面掌握;
( 四 ) 移动端开发
开发面向货主、船东的货主端、船东端手机 APP,以及面向航运公司内部用户的管理端手机APP,满足各方的的移动办公需要,提高信息交互的便捷性;
( 五 ) 内河航运指数发布和展示
根据内河航运指数编制方案,发布和展示内河航运指数。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软件 的 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 , 以及相关的服务支持(维护)、技术指导、培训及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 具体供货清单如下:
序号 | 软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内河航运产业管控平台 | 套 | 1 | |
2 | 江海运输数字化服务平台 | 套 | 1 |
项目开发地点:北京、武汉。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天津、上海、武汉、广州、海口。
2.1. 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2.1. 4 交货地点:国能远海航运(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 18号财富大厦8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5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信息化系统开发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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