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遥感调查与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遥感调查与测评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RC2024-CG-030
项目名称: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遥感调查与测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遥感调查与测评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遥感调查与测评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及遥感调查与测评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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