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湖北省分行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建行湖北省分行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行湖北省分行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已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代理机构为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建行湖北省分行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BZB-2024-030号。
3. 建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4.预算金额:两年总预算 ¥ 735.20万元, 已落实。
5. 服务期限:两年。
6.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是为全行办公及营业场所提供维修服务,包含:武汉市九个城区支行(开发区支行、东西湖支行、光谷支行、省直支行、钢城支行、江岸支行、黄陂支行、新洲支行、营业部)全行办公及营业场所(含本部、营业网点及离行式自助银行)内外、所属建筑物和建筑物内的门、窗、桌椅及办公用品(用具)等的日常维修和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及零星维修(不含支行委托物业公司聘请的在支行大楼驻点的电工所涉及的保障维修事项,如支行大楼电路故障、照明维修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8.保修期:质保期自各零星维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2000〕第80号令)规定,本项目各项维修维护项目(不含防水工程)整体质保期不少于二年;屋面防水工程或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五年;各类主材、零部件的质量保修期按国家对相关产品的统一规定执行。
9.标段划分及入围单位数量: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选取9家中标人,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合作协议。若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评议认定,合格有效投标数量不足27家时,按3选1的比例向下取整数入选供应商;合格有效投标数量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
10.划分标段: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1.招标控制价:本次入围竞标,以招标文件附件《2024年武汉市零星维修采购明细表》中所列明的所有“预算单价”为基础,报统一折扣率,折扣超过100%为无效投标。
12.合同签订及执行价格:以最终所有中标入围单位的报价中最低报价签订和执行合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
2.财务要求:
2.1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附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以及注册会计师签章;近三年是指提供2021年-2023年;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
2.2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
3.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承诺建设项目中标后在本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公司,提供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信用要求: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查询网址:
5.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5.2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5.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5.4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6.其他要求:
6.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2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提供资料为准)。
6.3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时未被列入中国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提供资料为准)。
6.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输入案由“行贿罪”,当事人输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姓名分别查询,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到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5近三年内,投标人在平台(/cms/index.htm)上无重大风险预警提示(此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单位无需提供响应资料)。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公司承诺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发送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输入单位名称后,点击发送即可获得)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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