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化工国家能源集团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项目管理(综合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哈密地区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哈密化工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项目管理(综合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109067,招标人为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哈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工程概况: 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一阶段煤制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320万吨/年煤直接液化、8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等共计 19 套工艺装置及其配套公辅设施。 煤制油工程主厂区的占地面积约 410 公顷,主要包括工艺装置区、化工品储存区、火炬设施区、汽车装车设施、火车装车设施、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
项目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新兴产业园三塘湖岔哈泉区 。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境内,南距巴里坤县城约 85千米,东距巴里坤和伊吾县县界约10千米,直线北距岔哈泉一号露天矿20千米。项目拟选址用地北侧边界紧邻岔哈泉三号矿矿界,南侧边界距离已建成的将淖铁路小于500米,G331公路在厂址南侧约4千米处通过。
招标范围: 哈密化工哈密能源集成创新基地项目 (一阶段煤制油工程)项目管理(综合管理)服务的采购。项目管理(综合管理)服务人员需求数量为 230人 。
标段(包)划分: 按服务人数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 150人,二标段80人。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46个月 , 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 生效 时间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的工程设计资质和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分别如下:
项目管理服务(综合管理)一标段: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单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或 EPC 合同业绩一份(完成或正在执行合同),且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EPC 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
项目管理服务(综合管理)二标段: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含装置或配套系统)单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服务合同或 EPC合同业绩一份(完成或正在执行合同),且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 2500 万元,EPC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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