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应急医院智能化项目(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明光市应急医院智能化项目(重新发布)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mgcg202409-006
项目名称: 明光市应急医院智能化项目(重新发布)
预算金额: 500万元
最高限价: 500万元,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项目内容包括明光市应急医院的相关智能化综合布线、网络、安防监控等相关模块采购建设 ,在对设备间、电信间、进线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实施运维时,需要用专用标签,按照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满足信息宽度、安全、畅通的数字化医院发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8 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接入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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