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贺镇西葛典型村乡村振兴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2024-035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博贺镇西葛典型村乡村振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9-09,更正为:2024-09-1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3 15:00:00,更正为:2024-09-14 15: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13 15:00:00,更正为:2024-09-14 15:00:00。
采购文件第23页,第四章评审中“三、评审程序”的“5.详细评审”的商务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处,评审标准由原文:“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或以上资格的,得3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3、为项目配备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中包含施工员1名、质量员 1名、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每提供1名得2分,满分10分 。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近期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更正为:“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5分。 3、为项目配备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中包含施工员1名、质量员 1名、安全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每提供1名得2分,满分10分 。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人员近期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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