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4--CS1056
项目名称: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起30个日历天
合同包2(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起30个日历天
合同包3(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起3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合同包2(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合同包3(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或城乡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协商担保函;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开具声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或城乡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协商担保函;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开具声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宁陕县2024年第四批村庄规划编制项目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或城乡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或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协商担保函;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开具声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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