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查干淖尔电厂风电制氢一体化及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替代厂用电项目风力发电场及光伏区建筑工程
1.采购条件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拟对京能查干淖尔电厂风电制氢一体化及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替代厂用电项目风力发电场及光伏区建筑工程以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潜在应答人请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参与项目应答。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京能查干淖尔电厂风电制氢一体化及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替代厂用电项目风力发电场及光伏区建筑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查干淖尔镇
2.3计划工期:2024年9月10日-2024年10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检验及评定“合格”标准。
2.5采购范围:风力发电场、光伏区除管桩工程外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施工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二次倒运,工程检查及试验、工程验收、质监验收等。。
2.6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风力发电场工程、光伏区、电厂厂用接入工程的建筑施工。
(2)风力发电场工程、光伏区、电厂厂用接入工程的材料采购、运输、保管、二次倒运。
(3)永久供水、供电、网络、通讯、安防工程等辅助工程的材料采购以及工程施工。
(4)风电机组安装平台工程、施工降水等工程施工。
(5)工程检查、试验、验收、工程保险、质量缺陷修补和质保期服务,以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
(6)工程验收、质监验收等。
(7)全部工程的地基处理方案的报审、试桩、材料采购、施工、检测。
(8)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由应答人组织并承担费用。
(9)负责承担进场道路、各地块之间的连接道路、场内检修道路的建设工作及相关费用;承担进场乡村道路的改造、扩建及恢复工作等。
(10)应答人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并承担验收全部费用,如协调费、专家服务费、专家住宿费、车辆费用、伙食费等等;
(11)应答人应当按照采购人的现场施工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应答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参加应答的单位必须具备相专业“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3.3同类工程业绩要求:应答单位近3年有完成与本次采购工程相似的业绩。
3.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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