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智慧村居安防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4-HTGC-G2024-0033
项目名称: 射阳县四明镇人民政府智慧村居安防项目
预算金额: 116.2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6.26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全面加强我镇农村地区社会治安掌控力,助力平安四明建设,按照 “重点覆盖、全量采集、深度应用”原则,拟在四明镇农村地区行政村的重点关键部位布建双镜头结构化相机80套,并通过汇聚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确保所有感知数据全量共享应用,做到智能设备100%布建、感知数据100%联网。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必须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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