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8-2号煤层上覆煤层3号煤层采空积水异常区威胁安全评价报告二次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8-2号煤层上覆煤层3号煤层采空积水异常区威胁安全评价报告询比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8-2号煤层上覆煤层3号煤层采空积水异常区威胁安全评价报告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4-CGN-240813854 SXZB-2408193911JNF1939/01 ) , 已由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以 计划发展部 (2024)4 次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吉安煤业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8-2#煤层上覆煤层3号煤层采空积水异常区威胁安全评价报告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为确保8-2#煤安全生产,现决定对8-2#煤层上覆煤层3号煤层采空积水异常区做威胁评价综合报告,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 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同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
3. 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1 年 8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安全评价 服务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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