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式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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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主动式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
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主动式无人机反制系统
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1-13-HW-GKZB-240149
2.2 招标项目名称:主动式无人机反制系统采购项目。
2.3 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功能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本次采购物项为在院一
号点区域设置 1 套主动
合同签订后 60
主动式无 式无人机防御系统,并
招标人指定 日历天,完成系
1 人机反制 1套 配置 4 把便携式无人机
地点 统的土建、安装
系统 反制枪及 2 架无人机,
和调试。
以满足核设施单位反恐
达标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 3 年(2021 年至 2023
年)净利润至少 1 年无亏损,投标人提供 3 年审计报告,近 3 年审计报告标准
无意见。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
会计报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
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
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
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一合同中供货范围需含无线电侦测设备/低空探测雷达/视频复核设备/电磁干扰
设备/卫星导航诱导设备中的任意两项及以上设备的生产制造或研制或供货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须体现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供货范围、标的物
名称(如有必要需提供技术文件或技术要求)等,否则不予认可。
3.4 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集成商投标。
2)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
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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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5164617258714354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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