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九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江苏
华能江苏公司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九期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9-1-089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江苏公司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九期项目EPC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无锡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九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总容量为10.8518兆瓦,拟利用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润丰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屋顶建设光伏电站。 本工程所建设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及“全额上网”模式,所产生的电能全部馈入厂内电网。选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本项目组件布置在彩钢瓦屋面上,综合考虑到合理利用屋面的有效使用面积,本项目在彩钢瓦采用沿屋面走向平铺布置。装机容量为10.8518MWp,系统方案采取“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方式。本项目根据各区域容量选取逆变器功率配置,须对房屋进行结构构件承载能力计算复核。 本系统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完成交直流转换,逆变器就近设置。直流逆变为交流后,低压项目通过电缆至用户侧新增的低压光伏并网柜接至厂区低压配电系统,高压项目通过电力电缆接入新增预装式升压变压器后升压至10kV后,就近接入电力系统。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华能江苏公司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九期项目EPC 。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华能江阴燃机电厂无锡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九期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载荷复核(鉴定报告,如涉及加固需提供加固方案及评审报告, 鉴定报告要盖检验章( CMA 资质),不能以校核代替鉴定,加固方案按《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最新版执行。) 、设计(含审查)、接入系统(含审查)、数据传输至招标人指定集控室等;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行、电力质监、竣工验收总承包; 负责通过 CT 位置改造、修复用户无功补偿装置等方式,确保光伏系统正常运营后用户功率因数合格 ; 施工中的房屋漏水由投标人负责处理; 完成消防、水保、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 三同时 ” 和档案专项验收; 10kV 并网项目按地方及电网要求完成公安备案及等保测评相关工作; 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工程协调、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
华能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连片开发分布式光伏九期项目,建设总容量为10.8518兆瓦,拟利用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润丰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屋顶建设光伏电站。
本工程共采用N型580Wp高效单晶硅单面组件18710块,直流侧容量10.8518兆瓦;共采用4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24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和18台110kW组串式逆变器,新增2个10kV升压站,0.4kV并网柜6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屋顶面积 /m2 | 容量 /MWp | 并网电压等级 | 并网点数量 | 580Wp 组件数量 | 逆变器数量 | 交流侧容量 /MW | 容配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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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 68000 | 8.70232 | 10k V | 2 | 15004 | 4 台 1 96 kW 和 24 台 300kW 逆变器 | 7.984 | 1.09 |
2 | 无锡润丰特种钢管有限公司项目 | 29500 | 2.14948 | 400V | 6 | 3706 | 18 台 110kW 逆变器 | 1.98 | 1.09 |
合计 | 97500 | 10.8518 | / | 18710 | 9.964 | 1.09 |
本工程所建设的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及“全额上网”模式,所产生的电能全部馈入厂内电网。选用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本项目组件布置在彩钢瓦屋面上,综合考虑到合理利用屋面的有效使用面积,本项目在彩钢瓦采用沿屋面走向平铺布置。装机容量为 10.8518MWp ,系统方案采取 “ 分块发电、集中并网 ” 的方式。本项目根据各区域容量选取逆变器功率配置,须对房屋进行结构构件承载能力计算复核。
本系统采用组串式逆变器完成交直流转换,逆变器就近设置。直流逆变为交流后,低压项目通过电缆至用户侧新增的低压光伏并网柜接至厂区低压配电系统,高压项目通过电力电缆接入新增预装式升压变压器后升压至 10kV 后,就近接入电力系统。
设计容配比数值不高于可研,承包人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严格按照设计容配比实施,否则发包人将不予以工程验收。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不超过90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4年10月4日开工,力争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
3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近三年)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2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兆瓦)的光伏电站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合同业绩(E)和施工合同业绩(C),或累计容量2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兆瓦)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合同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分包业绩不算)。
3.2.4 投标人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