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胶济线蓝村站室内信号联锁设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项目)
山东
-济南市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济南局集团公司 青岛电务段胶济线蓝村站室内信号联锁设备改造工程 已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炒米店站室内信号联锁设备改造等 12个项目方案的通知》(计技装函[2023]204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概预算审查所关于胶济客专K284+643K312+078桥梁声屏障改造等5项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查意见的批复》(概审函[2024]48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计统部关于下达2024年技术改造、大修投资预先安排计划的通知》计技装函〔2024〕1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基本建设等计划的通知》(济铁计[2024]6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改 资金,招标人为青岛电务段,项目业主为青岛电务段。指导性施工组织已编制完成,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青岛市蓝村站。
2.2计划工期: 工期 180日历天 。
2.3工程概况:
新设冗余安全计算机联锁设备、 CTC3.0设备、2020型信号集中监测设备、智能模块化电源屏(60KVA,含UPS)各1套,既有区间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升级改造,室内自动闭塞、站内电码化、轨道电路、脱轨器等信号设备配套更新。既有电务办公室等房屋改造为信号机械室,既有信号机械室腾空后改造为办公等用房,改造面积约为330㎡。电力、给排水、消防等配套。
新机械室至通信机房敷设光电缆,其他通信设施同步配套。
2.4招标 范围 :
标段 1:蓝村站室内信号联锁设备改造工程 ,划分为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 2.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1. 3. 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具有抵扣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 4. 投标人需提供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近 5 年( 2020 年至 2024 年)内完成的类似安装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3.1. 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1. 6.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 3 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creditchina.gov.cn/ )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 C 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1.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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