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办公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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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办公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1-244009049170)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办公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智能办公化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智能办公化系统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智能办公化系统(会议互动平板、会议室预约系统、食堂音视频显示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全部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就位、现场安装、试运行、人员培训、验收、质保及售后全部工作内容。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2.5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 2.6 装卸方式:设备的所有装卸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到货前由招标人确认装卸和安装施工方案。 2.7 验收要求和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整个系统安装完成并现场调试运转正常后,整个系统30天内无故障运行,则予以最终验收,由招标人办理设备验收事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 对于会议互动平板、会议室预约系统、食堂音视频显示系统三项设备,如果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商,需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保修服务承诺函、并提供对应的设备及软件厂家的相关认证证书。 c.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证书: ①食堂音视频显示系统需提供设备厂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②会议室预约系统需提供软件厂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 2024年5月以后)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至少两份近两年以来(2022年1月~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履行过的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供货内容页、盖章/签字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b.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平台→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 (5)其他要求: a.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b. 近三年内(2021年~今),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c. 未与受托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咨询及编制规范等服务的供应商有关联(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d. 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e.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f. 投标人无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引起的不良市场反应及投诉。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g. 与招标人不存在诉讼关系(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h. 所提供设备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因严重质量问题而导致退货的情况,也未发生因履约、运行、售后等问题而影响生产的情况,或者虽然出现过上述问题,但是已经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了补救(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i.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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